
公告日期:2025-04-25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编号: Z29131000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74 号)批复,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照明”、“公司”或“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实际发
行 A 股股票数量 186,783,583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8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94,551,796.38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6,136,307.56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88,415,488.82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3)0500031 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证券已于 2023年 12 月 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佛
山照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持续督导期限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目前,持续督导期已届满,国泰海通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根据佛山照明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本保荐总结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保荐人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人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保荐人名称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主要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 32 号太平洋金融大厦 2701 室
法定代表人 朱健
保荐代表人 徐振宇、杨皓月
联系电话 021-38031760
三、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公司名称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0541.SZ
注册资本 154877.823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 64 号
主要办公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智慧路 8 号佛照大厦
法定代表人 万山
实际控制人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 黄震环
证券事务代表 黄玉芬
联系电话 0757-82810239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3 年 12 月 4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2025 年 1 月,公司回购的 1,300 万股 A 股股份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相
应减少为 153,577.823 万元人民币,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尚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四、保荐工作概述
国泰海通作为佛山照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按照
有关规定指定徐振宇、杨皓月两名保荐代表人负责保荐工作。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对佛山照明履行尽
职推荐及持续督导义务,持续督导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持续督导期内,
保荐人对佛山照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所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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