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2024 年度,本人作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所赋予的职责,在 2024 年度工作中,独立、谨慎、负责地行使股东和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在董事会中积极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注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窦林平,1959 年 8 月出生,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高
级工程师。历任北京灯具厂设计科副科长、北京灯具研究所设计标准室主任、副所长,中国照明电器协会副秘书长、常委理事,中国照明学会常务理事、秘书长,现任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副理事长,CSA 城市与文旅照明专业委员会主任,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8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
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
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
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
二、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
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
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年度应参 现场出 以通讯或 委托出席 缺席 出席股
姓名 加董事会次 席次数 视频方式 次数 次数 东大会
数 参加次数 次数
窦林平 13 6 7 0 0 4
2024 年,本人亲自出席了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所审议的各项
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也亲自出席了股东大会会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024 年,本人均亲自出席了年内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报
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情况报告、2023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等
26 项议案;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提名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长、副董
事长候选人等 9 项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4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领导人员 2024 年及新任期业绩指标、修订《公司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制定《公司领导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施办法》、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 6 项议案。
2、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 年,本人积极投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全年共计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次,审议通过了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等 6 项议案,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助力公司规范运作。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 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秉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对董事会审议的每项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向公司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并对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报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