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 )作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照明”、“公司”或“发行人”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74 号)核准,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6,783,583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5.86 元。截至
2023 年 11 月 9 日,公司实际已向 13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86,783,583股,募集资金总额 1,094,551,796.38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 6,136,307.5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88,415,488.82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3)0500031 号)。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如下:截至 2023 年 11 月 9 日 14 时止,保荐人(主承销
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将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含增值税)人民币 3,174,200.21 元后的出资款余额人民币 1,091,377,596.17 元汇入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开立的 38610180803687366 账号。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4 年度公司及属下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企业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
币 11,330.95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募投项目累计支出总额为
20,128.48万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募集资金发生额
实际收到募集资金 109,137.76
减:累积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注1) 20,424.69
其中: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8,797.53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260.40
2024年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11,330.95
2024年直接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注2) 35.81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金额 59,900.00
加:累计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556.63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9,369.70
注 1:“累积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包含置换的发行前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和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发行费用。
注 2:2023 年保荐机构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的保荐承销费金额为含税金额,本年度将上述扣除的保荐承销费对应的增值税额 17.96万元从一般户转回募集资金专户。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
2024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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