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2024 年度,本人作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所赋予的职责,在 2024 年度工作中,独立、谨慎、负责地行使股东和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在董事会中积极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注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希元,1961 年 3 月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博士后,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广东省京珠高速公路粤境北段建设管理处副主任,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基建管理部副部长,广东省晶通公路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港航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南粤集团有限公司和广东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和广州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及中山翠亨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东莞
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9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
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
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
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
二、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
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
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度应参 现场出 以通讯或 委托出席 缺席 出席股
姓名 加董事会次 席次数 视频方式 次数 次数 东大会
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李希元 13 4 9 0 0 4
2024 年,本人亲自出席了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所审议的各项
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也亲自出席了股东大会会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024 年,本人均亲自出席了年内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报
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修编佛山
照明“十四五”发展战略规划、控股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暨投
资汽车车灯生产建设项目 2 项议案;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情况报告、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等 26 项议案;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6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候选人等 9 项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4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领导人员 2024 年及新任期业绩指标、修订《公司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制定《公司领导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施办法》、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 6 项议案。
2、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 年,本人积极投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全年共计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次,审议通过了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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