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4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33-36楼)
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签署日期:2020年4月24日
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 2019
年 11 月 25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477 号文核准公
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40亿元(含4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首期发行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面值不超过 15 亿元(含 15 亿元),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15 亿元(含 15 亿元)人民币,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1,500 万张(含 1,500 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3、本期债券简称为“20 粤电 01”,债券代码“149113”。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4、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5、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AAA,主体评级为 AAA。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
3,418,968.54 万元(2019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
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54.70%,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20.74%;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78,813.65 万元(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6、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
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7、期限:本期公司债券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和发
行人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
8、本期债券无担保。
9、本期公司附第 3 年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和发行人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
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
刊登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10、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 2.2%-3.2%,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T-1 日)向网下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
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T 日)在深圳交
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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