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5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办公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集体领导,保证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或“公司”)总裁办公会议事决策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切实提高总裁办公会议事决策水平和能力,根据《公司章程》《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工作细则》、集团董事会对总裁办公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总裁办公会坚持“各抒己见、充分讨论,发扬民主、从善如流,凝聚智慧、集中决策”的原则,支持总裁(首席执行官)科学有效地实施决策。
第三条 总裁办公会是总裁(首席执行官)对经营管理等工作实施有效领导的组织形式,总裁办公会最终的决策由总裁(首席执行官)裁决并为之负责。
第二章 会议召集
第四条 总裁办公会由总裁(首席执行官)召集和主持,总裁(首席执行官)不能履行职责时,可以委托一名高级副总裁代为召集和主持。
第三章 参会人员
负责人、议题或报告事项拟制单位负责人(只参加该议题或报告事项的讨论或报告环节)及总裁(首席执行官)认为需参会的其他人员等。因故无法参会人员,应以书面形式向总裁(首席执行官)或主持会议的高级副总裁请假(未确定参会人员除外)。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总裁(首席执行官)秘书负责会议记录整理工作。
涉及董事正常履职所需了解事项,经营层及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第四章 组织形式及时间安排
第六条 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于每月 6 日(财务快报形成后的次日)14:00 召开,
遇休息日或其它法定节假日则延至收假后第一个工作日的 14:00 召开。遇总裁(首席执行官)出差等情况,可往后调整时间。临时会议通常就较为紧急且无法等待定期会议召开的重大议案进行讨论,由总裁(首席执行官)或经授权的高级副总裁决定召开。
第七条 总裁(首席执行官)或经授权的高级副总裁视情况决定会议的召开方式(包括现场会议、线上会议等)和表决方式(包括现场投票、网络通讯表决等)。
第五章 议事范围
第八条 公司经营管理涉及的相关议题、各单位上报需要总裁办公会决策的议题、针对公司战略规划执行情况的月度审视。
第九条 总裁(首席执行官)或经授权的高级副总裁确定的其它需要讨论的事项。
第十条 董事会认为有必要提交总裁办公会进行讨论的议案。
第六章 审议权限
第十一条 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5%(含)以下的日常交易(定义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执行,不含关联交易),由总裁办公会审批并实施。
第十二条 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对外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委托理财除外)、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捐赠等事项,总裁办公会审批权限根据集团董事会授权确定,由总裁办公会根据集团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及期限具体实施。
第十三条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义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执行),符合以下标准之一的,由总裁办公会审批:
1.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不超过 30 万元(含)的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
2.与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不超过 0.5%(含)的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相关的同类关联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执行,具体计算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授权管理
第十四条 针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并通过董事会决议的方式将决策权限明确授权给总裁办公会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的决策事项(对外投资的决策事项,包含投资设立新公司、投资具体项目、对现有公司增资;收购出售资产的决策事项,包含收购出售固定
资产、无形资产、股权资产),总裁办公会应及时向董事会汇报项目推进情况及授权使用情况:
1.项目立项:总裁(首席执行官)根据拟决策项目的实际情况召集立项委员会,由董事长指定董事会成员出席立项委员会的会议并参与立项评审;
2.中介机构聘用及第三方报告:总裁办公会应在聘用中介机构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中介机构的选聘情况;在中介机构出具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尽职调查报告及可……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