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8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中绿电 公告编号:2025-083
债券代码:148562 债券简称:23 绿电 G1
债券代码:524531 债券简称:25 绿电 G1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
2025 年 9 月 16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股份回购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并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用于回购股
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6,184.28 万元至 9,276.42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
过人民币 13.31 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自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2025 年 9 月 16 日-2026 年 9 月 15 日)。公司
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实施了 2025 年半年度分红派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 告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由不超过人民币 13.31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3.27 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5 年 10 月
28 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2025 年 9 月 17 日、2025 年 9
月 23 日、2025 年 10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5-070)、《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72)、《关于 2025 年半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5 年 11 月 27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 1,11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066,602,352 股的 0.05%,最高成交价 8.35
元/股,最低成交价 8.29 元/股,成交总金额 9,275,428.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 13.27 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区间、资金来源均符合回购股份方案的有关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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