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7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ESG 工作管理办法
2025 年 10 月 23 日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增强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管理能力、实践能力,推动 ESG 理念融入公司经营管理实践,增进利益相关方沟通,促进公司价值创造能力和责任品牌声誉提升,根据相关政策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ESG”,即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是一种关注企业环境责任、社会责任、公司治理等而非单一财务因素的可持续发展观,是推动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助力环境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ESG 工作”,指包括战略、治理、计划、践行、融合、沟通、检查、绩效和能力建设等方面的闭环体系,是企业有效开展社会责任实践、提升 ESG绩效表现和履责效率的基础。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可能会受到企业决策、活动影响或是影响企业决策、活动的个人或团体,包括但不限于监管机构、各级政府、投资者、员工、客户、合作伙伴、供应商、债权人、消费者、媒体、非政府组织、社区公众等。
第五条 本办法旨在明确和规范公司 ESG 推进工作的基本管理框架和实施要求,
与公司治理、环境管理、健康和安全管理、供应商管理以及信息安全等相关制度办法形成良性互补,共同构成公司履行社会责任、助力可持续发展的方针制度和保障体系。本办法主要包含组织体系、规划计划、评价考核、信息披露、预算管理等管
理事项。
第六条 公司 ESG 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环境信息披露、碳达峰碳中
和、企业社会责任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党委决策部署,以推进绿色发展、推动社会进步及完善公司治理作为公司推进 ESG 建设、更好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追求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综合价值的最大化。
第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 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第八条 公司 ESG 工作管理组织架构分为决策层、组织层和执行层三个层级。其
中,战略与 ESG 委员会作为决策层,负责公司战略发展、重大投资及 ESG 相关事项的研究、决策与监督;组织层由党群工作部(巡察办)作为牵头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执行层由归口管理部门及各成员单位负责具体落实。
第九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委
员会下设评审小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成员包括各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负责为委员会决策提供材料和意见。战略与 ESG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及 ESG 相关目标规划与风险事项,监督实施并提出改进意见。主要负责以下 ESG 方面职责:
(一)审议 ESG 工作规划计划和目标;
(二)组织领导 ESG 管理体系、工作机制建设;
(三)审议 ESG 各项工作计划、报告,开展绩效考核;
(四)负责其他 ESG 相关工作的监督与审议。
第十条 党群工作部(巡察办)是公司 ESG 工作的组织牵头部门,负责协同相关
部门和单位统筹推进 ESG 各项具体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一)负责落实 ESG 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负责起草公司 ESG 工作管理相关制度;
(三)负责制定并推动落实公司 ESG 行动规划,指导、检查、监督、考核年度ESG 工作计划实施进度与推进效果;
(四)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各相关职能部门及各单位具体工作实施,提供相关资源保障,包括日常工作联络、组织会议等具体事务。
第十一条 公司各部门依据自身专业划分 ESG 工作职责,具体如下:
综合管理部负责落实 ESG 治理相关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推进公司绿色办公、绿色运营理念的执行,推动日常行政与后勤保障中的节能环保实践;组织公司年度大事记、重要活动信息的整理;提供公司绿色办公与运营管理、公司大事记等相关信息。
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权益的综合管理、协调、检查和监督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制定和落实员工权益与发展政策,保障平等用工、员工沟通、社会保障和多元包容;健全员工申诉反馈和职业健康安全机制,关注员工职业发展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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