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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30 17:15:22 股吧网页版
华金资本: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31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的职责和权限,发挥内部审计在强化风险管理、强化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营效率中的作用,实现内部审计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经营活动和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效率性,以及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完善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和评价工作。

第三条 内部审计目标是促进公司完善治理、监督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协助公司加强风险管理、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 公司建立以资本为纽带、财产关系为基础的审计监督机制。公司各部门、各级控股公司及占主导地位的参股公司应依照本制度接受内部审计监督。

第五条 本制度是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基本管理制度,公司授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根据需要制订和完善有关的操作规程和工作细则,实现审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六条 公司建立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相应的专职审计人员,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规章制度,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和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参与考核内部审计负责人。

第八条 公司设立审计监察部,依法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公司董事会负责,由董事长直接领导,接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九条 公司审计监察部在授权范围内开展监督和评价工作。

第十条 公司审计监察部统筹下属各级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公司控股的下属各级公司可视情况设置内部审计机构或兼职内审人员,接受公司审计监察部的业务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定期向公司审计监察部报送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应关注的重大事项、重大风险或异常交易等情况。

第三章 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一条 公司审计监察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履行以下职责:

(一)根据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规定,制定和完善相关操作规程和工作细则。

(二)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内部控制指引规定和监管要求,定期组织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出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通过各类内部审计活动定期对公司的内、外部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向公司提示重大风险、提出应对建议。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完备、有效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并向公司建议改进措施。

(五)对公司的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财务决算、经营绩效以及其他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六)对公司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及公司负债和损益的真实性进行审计监督。
(七)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八)对公司重大招标、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投资、重大融资、重大异常交易及其他重大经济事项的合规性进行审计监督,对相关事项的合理性、相关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评价。

(九)对公司经营活动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进行任期或定期经济责任审计。

(十)配合监管及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的审计工作。

(十一)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对控股子公司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审计,并在必要时对公司占主导地位的参股公司开展审计。

(十二)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对投资决策、投资方案实施、投后管理等进行审计监督和评价。

(十三)跟踪、督促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对重大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后续审计。

(十四)向公司及公司各部门和下属各级公司提供必要的战略、管理、风控、内控、税务等各类咨询服务。

(十五)对公司各部门及其人员和下属各级公司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廉政、效能情况实施监察。对监察对象遵循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内部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六)对经营管理者履行岗位职责及从事管理活动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七)对企业管理效能、效率和效益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八)配合纪检部门对投诉、举报事项开展调查。

(十九)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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