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4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 A 公告编号:2025—054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每 10
股派发现金 0.6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审议程序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12 月3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根据公司2025 年前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5 年前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9,147,621.58 元,期末未
分 配 利 润 为 3,142,074,737.28 元 ; 母 公 司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为
387,903,294.41 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543,270,664.67 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孰低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543,270,664.67 元。
综合考虑公司可持续发展,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拟定的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即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41,401,332.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 9,597,000 股后的总股本1,031,804,332.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0.60 元(含税)现金分红,共计分配现金红利61,908,259.92 元,占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100%。本次股利分配后累计剩余未分配利润2,481,362,404.75元结转以后分配。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已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资本状况、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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