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3
内部审计制度
(本制度经公司十届六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济行为,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信息披露的可靠性,保护包括中小投资者的所有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公司内审部门开展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其目的是通过审查和评价公司有关的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保值增值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提高资源使用的效率;
(四)确保公司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可靠。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部门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
第二章 审计机构与审计人员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制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并予以披露。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且至少应由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七条 公司设立审计内控部,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审计内控部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不得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八条 审计内控部门应当配置具备必要专业知识、相应业务能力、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坚持原则、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专职审计人员。
第九条 审计内控部设负责人一名,全面负责部门的日常审计管理工作,负责人必须专职。
第十条 审计人员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应当保持独立性,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的原则。
第三章 审计机构的职责与权限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时的职责权限: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计划;
(三)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四)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提供财务资助、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大额资金往来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往来等重大事项进行一次检查,并出具检查报告;
(五)根据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
(七)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公司内部审计部门须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须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八)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第十二条 审计内控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上市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上市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
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三)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发现公司相关重大问题或线索的,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四)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至少每年向其提交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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