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5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年10月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
第三章 股东会的召集...... 4
第四章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6
第五章 股东会的召开...... 8
第六章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11
第七章 公告...... 16
第八章 会场纪律...... 16
第九章 休会与散会...... 17
第十章 附 则...... 1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股东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以下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七)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
(九)修改《公司章程》。
(十)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一)审议批准《公司章程》规定的应由股东会审批的担保事项。
(十二)审议批准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十三)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成交(提供担保除外)金额超过 3000 万元,
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 5%的关联交易。
(十四)审议批准公司发生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该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5、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6、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上述所称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租入或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上述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十五)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1、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下同)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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