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5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公众和公司间的交流,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尊重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节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目的、内容和方式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促进投资者、公众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增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倡导理性投资,并在投资公众中建立公司的诚信形象;
(三)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四)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五)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第五条 公司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深交所相关规定,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不得出现以下情形:
(一)透露或通过符合条件媒体以外的方式发布尚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发布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作出夸大性宣传、误导性提示;
(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价格作出预期或者承诺;
(四)歧视、轻视等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的行为;
(五)其他违反信息披露规则或者涉嫌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的行为。
第六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财务及运营过程中的信息或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生产经营、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大股东变化、财务状况、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管理层变动、管理模式及其变化、召开股东会等公司运营过程中的各种信息;
(四)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ESG)信息;
(五)公司的文化建设;
(六)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七)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八)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九)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七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二)股东会;
(三)公司网站、深交所网站、深交所投资者互动平台和新媒体平台;
(四)投资者说明会、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和路演;
(五)一对一沟通;
(六)现场参观;
(七)邮寄资料;
(八)电话咨询、传真和邮箱;
(九)广告、宣传单或其他宣传材料;
(十)媒体采访和报道、投资者教育基地等。
第八条 公司应当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的首要责任,依法处理、及时答复投资者。。
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发生的纠纷,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向调解组织诉求调解、向仲裁机构诉求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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