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邮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学大教育”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学大教育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384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学大教育委托主承销商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
行普通股(A 股)股票 2,156.7602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38.53
元。截至 2021 年 2 月 8 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 830,999,705.06 元,扣除发行费
用 8,685,227.94 元,募集资金净额 822,314,477.12 元。截至 2021 年 2 月 9 日,公
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095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472,512,100.21 元,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00.00 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31,138,898.30元;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人民币 311,141,619.54 元;于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人民币 40,316,836.39 元;于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人民币 338,047,411.30
元;于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人民币
71,194,118.20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74,468,883.19
元(包含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 2016 年9 月 14 日经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审议通过后进行了修订。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全资公司北京学大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学诚时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1 年 3 月与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各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公司与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10%的,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或者邮件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议案》,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由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于同日与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终止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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