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经营决策提出专业性意见。现就本人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 ZHANG YUN,1976 年 9 月出生,美国国籍,博士学位。本人于 2003 年
至 2009 年任杜克大学富夸商学院会计助理教授;于 2009 年至 2015 年任乔治华
盛顿大学会计系会计学助理教授;于 2015 年至今任乔治华盛顿大学会计系终身会计副教授。除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外,本人现兼任猎豹移动、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4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满足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
二、2024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 8 次,召开股东会 3 次,本人在任期内严
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出席会议,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董事会出席情况 股东会出席 情况
独立 本年度应 现场出 委托出 以通讯方式 本年度股 出席
董事 参加董事 席 席 缺席 参加并表决 东会召开 次数
会会议次 (次) (次) (次) (次) 次数 (次
数(次) (次) )
ZHANG YUN 8 1 0 0 7 3 3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召集人),严格遵守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其中,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就公司财务报告编制、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重要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为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科学审慎决策献计献策。
(2)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次,相关议案在形成独立董事专项审查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3、审议及投票表决情况
本人于会前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在充分了解审议事项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事项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公开征集股东权利;也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需要研究讨论相关事项。2024 年公司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共召开 3 次,共审议通过 9 项议案,分别为《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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