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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6 02:22:20 股吧网页版
学大教育: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FENGXIAO)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6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度在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工作中恪尽职守,忠实勤勉地履行相应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发挥专业特长,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 FENGXIAO,1961 年 8 月出生,德国国籍,博士学位,现任同济大学经
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同济大学中德工程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德国帕德波恩大学经济系客座教授,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大学副校长,德国社会政策协会成员,东南亚职业教育合作平台(RCP)指导委员会主席,德国教育合作协会(EduNete.V)副理事长,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理事。本人自 2024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4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满足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

二、2024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 5 次,召开股东会 2 次,本
人在任期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出席会议,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董事会出席情况 股东会出席情况

独立 本年度应 现场出 委托出 以通讯方式 本年度股 出席
董事 参加董事 席 席 缺席 参加并表决 东会召开 次数
会会议次 (次) (次) (次) (次) 次数 (次
数(次) (次) )

FENGXIAO 5 1 0 0 4 2 2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守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其中,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就公司独立董事薪酬、选举独立董事及聘任高管等重要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为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科学审慎决策献计献策。

(2)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相关议案在形成独立董事专项审查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3、审议及投票表决情况

本人于会前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在充分了解审议事项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事项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公开征集股东权利;也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需要研究讨论相关事项。2024 年本人出席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 2 次,共审议通过 4 项议案,分别为《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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