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2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红太阳 公告编号:2025-059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上议案及部分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中涉及“股东大会”的表述更新为“股东会”,“或”的表述更新为“或者”,对部分阿拉伯数字(含百分比数字)更新为中文数字;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董事会新设置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具体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如因增加、删除、排列某些章节、条款导致章节、条款序号发生变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章节、条款序号依次顺延或递减;条款相互引用的,条款序号相应变化。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具体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涉及的后续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
并签署相关文件等事项,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公司章程》的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本事项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修订、制定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同步修订、制定,具体制度清单如下:
是否需提交股
序号 制度名称 变更情况
东大会审议
1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2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3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修订 是
4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 是
5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修订 否
6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修订 否
7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修订 否
8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修订 否
9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0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制定 否
上述内部治理制度中,第1、2、3、4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第1、2项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制定后的各项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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