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4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红太阳 公告编号:2025-043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中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拟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公司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等相关公告,并于 2025 年 9 月 13 日在公司内部公告栏、
OA 系统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等信息予以公示,公
示期自 2025 年 9 月 13 日起至 2025 年 9 月 22 日止,共计 10 天。公
示期间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
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收到部分员工关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后续流程和激励对象认购数量等问题的咨询,公司监事会、人力
资源部门和业务部门就相关问题向员工进行了解释说明;针对上述名单中激励对象资格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监事会未收到相关异议反馈。
2、关于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在公司(含控股公司,下同)担任的职务及其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名单与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在公司(含控股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其他员工。
4、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满足《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 年 9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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