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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6 02:25:24 股吧网页版
ST红太阳: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穆培林)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6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穆培林)

本人穆培林,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新当选为南京红太阳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出生于 1966 年 1 月,中国国籍,致公党员,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拥有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财政部会计事务管理司、中国会计学会主任科员,中信实业银行总行会计部高级技术岗,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二级业务经理;现任奇瑞徽银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相关事项的讨论,为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

2、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应参加董 事会次数 式参加董 席董事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冯丽艳 1 1 0 0 0 否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在董事会议案审议中积极参与相关 事项讨论,对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1 次。对聘任财务总监事项进行 审查与监督。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对相关事项表示同意,没有反对或 弃权的情形。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向董事 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 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也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5、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 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年度审 计重点工作及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6、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 董事会审议的各个事项,事前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 真、充分的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
时,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信息披露进行监督,并通过公告、公开信息、有关材料、日常沟通、参加会议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动态等相关事项,了解掌握公司经营情况和规范治理情况,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议。此外,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新法律法规的培训,及时掌握相关政策,尤其是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以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7、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方式进行现场工作及实地考察,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 天。通过考察,本人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完善及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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