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冯丽艳)
本人冯丽艳,作为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重点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和司法重整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司法重整圆满完成后进行了董事会换届,本人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换届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其他任何职务。
现将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出生于 1974 年 1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
研究生学历,硕士研究生导师,副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资产评估师;曾任河南中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河南正则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郑州百瑞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信托主管会计,郑州大学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教师;现任苏州科技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相关事项的讨论,为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含 1 次合并
召开的出资人组会议),本人均按规定出席会议。
2、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应参加董 事会次数 式参加董 席董事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冯丽艳 11 5 6 0 0 否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在董事会议案审议中积极参与相关 事项讨论,对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对定期报告、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聘任审计机构、关联交易 等事项进行审查与监督。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对相关事项均表示同意, 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5 次。本人
会同全体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债权豁免、审计报告、 关联交易等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审核意见。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对相 关事项均表示同意,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各相关议案在经全体独 立董事同意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4、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向董事 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 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也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5、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
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年度审计重点工作及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6、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事项,事前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充分的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信息披露进行监督,并通过公告、公开信息、有关材料、日常沟通、参加会议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动态、司法重整、对外投资及资金占用、业绩补偿解决进展等相关事项,了解掌握公司经营情况和规范治理情况,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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