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章程的修正案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现行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
款进行修订。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旧章程 新章程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1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国家其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广州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颁布的穗改 公司经广州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颁布的穗改
股字(1992)13 号文批准,于一九九三年二月三 股字(1992)13 号文批准,于一九九三年二月三
日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向公司职工发行内部职 日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向公司职工发行内部职
2 工股 1200 万股,于一九九三年二月十六日在广 工股 1200 万股,于一九九三年二月十六日在广
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公司营业执 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公司营业执
照。公司已完成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照。公司已完成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和税务登记证的“三证合一”手续,取得广州市 和税务登记证的“三证合一”手续,取得广州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的统 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的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号:914401011904864500。 一社会信用代码号:914401011904864500。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
3 第七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董事长。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
4 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
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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