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0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5-096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
4.会议由董事长吴定刚先生主持,董事汤有道先生、赵其林先生、程平先生、易素琴女士、方炜先生、牟文女士、洪远嘉先生、程文龙先生出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成员构成合理性及完整性,董事会同意增补汤有道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ESG 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延长经营期限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公司与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四川
长虹佳华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华数字”)及其他投资机构共同出资设立了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虹云基金”或“基金”),虹云基金成立于 2015 年 10 月 19 日,原定存续期及
经营期限为 10 年,已于 2025 年 10 月 18 日到期,基金进入清算期。鉴于虹云基
金仍有部分项目尚未实现退出,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有效期与其基金相关业务的有效性直接关联,为确保剩余项目的顺利退出,保障基金合规运营及投资项目的退出质量,实现基金合伙人收益最大化,董事会同意虹云基金的经营期限延长 1
年,累计经营期限为 11 年(即经营期限延长至 2026 年 10 月 18 日),并同意签
署《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修正案》,对虹云基金经营期限进行修改。
鉴于虹云基金的共同投资方四川长虹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佳华数字为四川长虹控股子公司,均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规定的关联法人,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吴定刚先生、赵其林先生、程平先生、易素琴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回避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延长经营期限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