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7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5-095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及提示性公告已于 2025 年 11 月 29 日、2025 年 12 月 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25-092 号、2025-094 号)。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亦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星期二)下午13: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 2163 号行政中心一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定刚先生。
6.本次会议的通知及提示性公告已于2025年11月29日、2025年12月9日发出,会议的议题及相关内容于同日公告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7.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含代理人)共计389人,共持有400,371,014股有表决权股
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2842%,其中,现场投票的股东(含代理人)13人,代表股份297,369,7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77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76人,代表股份103,001,2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064%。
2.A股股东出席情况
A股股东(代理人)385人,代表股份373,153,209股,占公司A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8431%。
3.B股股东出席情况
B股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27,217,805股,占公司B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669%。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所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记名投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本次会议以普通决议方式通过了第1-3、5项提案;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会议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了第4项提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396,843,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90%,反对3,481,8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97%,弃权4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19,344,8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7.1292%,反对3,481,8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2.8337%,弃权4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371%。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69,758,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A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0902%;反对3,349,1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A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8975%;弃权4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A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122%。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7,085,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B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5125%;反对13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
(二)《关于预计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逐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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