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5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5-082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及提示性公告已于 2025 年 11 月 6 日、2025 年 11 月 15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 号、2025-081 号)。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亦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星期一)下午13: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 2163 号行政中心一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定刚先生。
6.本次会议的通知及提示性公告已于2025年11月6日、2025年11月15日发出,会议的议题及相关内容于同日公告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7.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604%,其中,现场投票的股东(含代理人)13人,代表股份278,528,1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50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473人,代表股份127,863,1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098%。
2.A股股东出席情况
A股股东(代理人)478人,代表股份379,166,628股,占公司A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3873%。
3.B股股东出席情况
B股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27,224,697股,占公司B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715%。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所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记名投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本次会议以普通决议方式通过了第1-5项提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子公司投资建设智慧家电产业园项目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404,158,6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06%,反对2,203,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21%,弃权2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26,423,6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8.2646%,反对2,203,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7124%,弃权2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0230%。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76,935,9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A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4117%;反对2,201,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A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5805%;弃权2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A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78%。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7,222,6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B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927%;反对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B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7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B股股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预计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该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等关联股东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24,81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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