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6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5-080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11月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4日(星期一)下午13: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同一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辅助系统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A股股权登记日/B股最后交易日:2025年11月14日(星
期五),其中,B股股东应在2025年11月14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
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本次股东会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会的A
股股权登记日/B股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11月14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 2163 号行政中
心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
表一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下属子公司投资建设智慧家电产业园项目的议案》 √
2.00 《关于增加预计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最高 3 亿元人民币 √
票据池专项授信额度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最高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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