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2 18:32:45 股吧网页版
长虹美菱: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3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5-070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

4.会议由董事长吴定刚先生主持,董事赵其林先生、易素琴女士、程平先生、钟明先生、方炜先生、牟文女士、洪远嘉先生、程文龙先生出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以及公司会计政策、内部控制制度规定,本着审
慎经营、有效防范并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公司对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的
金融工具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同意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风险的金融工具计提信用减值准备,2025 年 1-9 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合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25,339,996.75 元,计入当期损益。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资产处置及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国家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对截至 2025 年9 月 30 日的存货、合同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同意2025年1-9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82,435,256.97元,计入当期损益。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资产处置及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处置非流动资产的议案》

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规定,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部分已经无使用价值或其继续使用带来的成本超过所产生经济效益的非流动资产进行处置、报废。该部分非流动资产账面原值
86,330,781.38 元,累计折旧 77,955,483.69 元,减值准备 108,747.65 元,账
面价值 8,266,550.04 元;加上固定资产清理 554,340.35 元,本次拟处理报废的资产价值合计 8,820,890.39 元。扣除处置、报废净收入 2,631,094.58 元,净损失 6,189,795.81 元,计入当期损益。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资产处置及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根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收购合肥长虹实业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4 年 11 月,公司完成了前述股权的受让,合肥长虹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实业”)成为公司的下属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与合肥实业合并前后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因此,公司对合肥实业的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董事会同意公司对 2024 年 1-9月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公司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