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4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5-039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签订《工业厂房租赁意向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根据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山长虹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长虹”)经营发展需要,为满足投资建设单班年产 400 万套空调项目(以下简称“空调项目”)实施场地的需要,经实地调研、反复论证和评估,在公司控股股东的支持下,中山长虹拟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下属控股子公司广东长虹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长虹”)签订《工业厂房租赁意向合同》,由广东长虹新建厂房,中山长虹租用,用于实施中山长虹建设单班年产 400 万套空调项目,意向租
赁期限为 5 年(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31 年 12 月 31 日),租期届满后,双
方继续协商后续租赁事宜。租赁厂房面积预计约 176,900 平方米,根据目前市场价格预计年租金不超过 4,246.00 万元(实际金额待厂房建成后根据市场行情确定)。上述期限、价格仅为意向性约定,最终以双方后续签订的租赁协议为准。
(二)关联关系
公司为四川长虹及其一致行动人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合计持有27.36%股权比例的控股子公司,中山长虹为公司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100%股权的子公司;广东长虹为四川长虹持有91%股权的控股子公司,广东长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5 月 21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山长虹电器有限公司与广东长虹电子有限公司签
订<工业厂房租赁意向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
司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下属子公司中山长虹电器有限公司与广东长虹电子有限公司签订<工业厂房租赁意向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吴定刚先生、赵其林先生、易素琴女士、程平先生、钟明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结果:4 票同意,5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名称:广东长虹电子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3 年 9 月 27 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754524396G
4.注册地点:中山市南头镇兴业北路 1 号
5.法定代表人:张英
6.注册资本:50,000 万元人民币
7.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视频设备、视听设备、电池产品、计算机网络设备、数码相机、摄录一体机、机械产品、计算机产品、通讯产品及设备、纸箱、厨房电器、小家电、电冰箱、洗衣机、空调器、泡沫塑料制品、电子元件、电子器件、电子产品零配件;电子出版物制作;原辅材料的出口业务以及国内销售业务;研发生产电视生产线体及模具;网上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设备租赁业务;电子产品及零配件维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除外;投资高新科技产业及实业;销售:机械设备、电子设备;房地产开发经营;工业用房出租、商业营业用房出租、办公楼出租;印刷品印刷;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生产、销售:劳保口罩。(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情况: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91%,为广东长虹控股股东,中山市南头镇工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9%。
(二)广东长虹财务数据
根据广东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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