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4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5-036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于2025年5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定刚先生主持,董事赵其林先生、易素琴女士、程平先生、钟明先生、方炜先生、牟文女士、洪远嘉先生、程文龙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子公司中山长虹电器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单班年产 400
万套空调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下属子公司中山长虹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长虹”)经营发展需要,为解决海外市场空调业务销售的产能需求,董事会同意中山长虹以自筹资金约 29,642 万元投资建设单班年产 400 万套空调项目,投资内容包括生产线体、设备、流动资金等;项目实施场地为租赁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下属控股子公司广东长虹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长虹”)拟新建的厂房;项目实施时间自广东长虹新建厂房完成后,预计从 2027 年开始。项目投产后,将直接提升中山长虹的空调生产能力,有效满足公司空调产业未来海外空调销售的产能需求,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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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授权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建设单班年产 400 万套空调项目的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投资建设单班年产 400 万套空调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山长虹电器有限公司与广东长虹电子有限公司签订<工业厂房租赁意向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中山长虹项目建设需要,为解决海外市场空调业务销售的产能需求,经控股股东支持,董事会同意中山长虹与四川长虹下属控股子公司广东长虹签订《工业厂房租赁意向合同》,租赁广东长虹拟新建的厂房,用于中山长虹实施单班年产400万套空调项目,意向租赁期限5年,租期届满后,双方继续协商后续租赁事宜。租赁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即月租金标准为20元/平米(不含税,含房屋租金、安保费等),按此计算预计5年租金合计不超过21,230万元,实际金额待厂房建成后根据市场行情确定。上述期限、价格等仅为意向性约定,最终以双方后续签订的租赁协议为准。
四川长虹及其一致行动人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81,832,43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7.36%,四川长虹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广东长虹为四川长虹的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持有其91%股权,广东长虹与本公司同受四川长虹直接控制。广东长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吴定刚先生、赵其林先生、易素琴女士、程平先生、钟明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签订<工业厂房租赁意向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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