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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安地产: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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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事务所”或“天衡所”)成立于

2013 年,前身为始建于 1985 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 年脱钩改制,2013 年转制为

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天衡所
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天衡所首席合伙人为郭澳先生。
截至 2024 年末拥有合伙人 85 人,注册会计师 419 人。注册会计师中,222 人签署过证券

业务审计报告。

2.业务规模

天衡所 2024 年度业务收入总额 52,937.55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46,009.42 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 15,518.61 万元。2024 年年报审计上市公司 95 家,收费总额 9,271.16

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本公
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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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衡所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具体工作量及行业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2024 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三、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师准则》和其他执规范,以及公司 2024 年
报工作安排,天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的说明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年12 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
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4 年度报告审计期间,天衡所就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
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所的专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的保护能力、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审计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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