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3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25-075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十二个月累计已签订 11 份,货值共计约 6.76 亿元的《资产购买协议》。该协议均需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了交房通知或交房手续,或者根据购房协议约定的条件视同客户接收时确认收入,预计实现营业
收入约 6.21 亿元,预计对公司 2025 年营业收入影响约 3.63 亿元,对
公司 2026 年营业收入影响约 2.58 亿元,但具体的利润贡献目前尚无法准确预计。公司将按照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要求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相关财务数据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一、合同签署概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11 份《资产购买协议》已全部签订完毕。涉及资产为公司开发的贯金和府项目相关产品。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由于交易对手方信息属于商业秘密,故采用“客户一”进行表述。客户一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2025 年公司与客户一共签订 11 份《资产购买协议》,资产
为公司开发的贯金和府项目相关产品。
3、近三年(不含 2025 年)未与客户一发生类似交易。
4、履约能力分析:客户一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资信情况和正常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客户一
(一)协议主要情况概述
1、定价依据:已签订的 11 份《资产购买协议》涉及的资产均遵循公司产品销售一户一价政策按照内部制度进行了审议。
2、网签备案:已签订的 11 份《资产购买协议》涉及金额约 6.76
亿元协议,约定年内需完成约 3.96 亿元资产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网签备案工作;2026 年 6 月 20 日前完成约 2.8 亿元资产的《商品房
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工作;2026 年 6 月 20 日前,由乙方或乙方指定
的第三方与甲方完成所有资产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网签备案工作。
3、购房款支付:已签订的 11 份《资产购买协议》,最多分为
三期支付,最晚支付时间约定为乙方须在 2026 年 5 月 30 日前,向甲
方支付全部房屋的购房款。
(二)协议其他主要条款约定如下:
1、资产购置履约保证金
(1)双方确认乙方按以下方式向甲方缴纳资产购置履约保证金:甲乙双方确认,为确保本协议履行,乙方在协议签订后 7 日内,须向甲方缴纳资产购置履约保证金。资产购置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资产购置总额的 10%,该部分保证金可冲抵最后一期资产购买价款。
(2)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足额缴纳资产购置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把乙方已缴纳的资产购置款用于补足资产购置履约保证金。由此导致乙方欠缴资产购置款项的,乙方应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2、资产购置款项付款方式
乙方可以委托第三方向甲方支付资产购置款项,乙方如需委托第三方支付,乙方及第三方应共同向甲方出具《委托付款说明》。乙方与其委托的付款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由乙方与其委托的付款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3、资产购置手续办理
(1)乙方可以指定第三方与甲方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由甲方将该房屋过户至该指定第三方名下,乙方如需指定第三方,应在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甲方出具《指定人员购房证明》,并要求其指定第三方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与甲方完成资产签约工作。乙方与其指定第三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由乙方与其指定第三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乙方如未指定第三方,则由乙方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与甲方完成资产签约工作。任何期限内乙方指定第三方不得再指定其他方购买本协议约定的资产。
(2)若乙方指定第三方另行向甲方自行支付购房款的,待该房屋全部购房款到达甲方账户,且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退款申请》后60 日内,甲方无息退还乙方该房屋对应的购房款。
(3)购买方(购买方指与甲方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买方)承担的相关税、费及大修基金,在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一并交纳;购买房屋所发生的所有税费、大修基金、物业费、交房、办理产权等费用由购买方依法承担。购买方不按相关规定支付前述各项费用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照对应房屋总价款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不予办理资产过户及交付手续。
(4)乙方确认在签订本资产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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