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09 15:31:16 股吧网页版
渝开发: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0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25-069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11 月 5 日、6 日和 7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到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城投”)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重庆城投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1、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已经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及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分别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2023 年 10 月 18 日、2024 年 7 月 11 日和 2025 年 7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 2023-058、2023-069、2024-042 和 2025-050)。2024年 8 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该事项于 2024年 8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 2024-053)。2025 年 6 月 20 日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及 7 月 7 日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关于再次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统一延长至
2026 年 7 月 19 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该事项于 2025 年 6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5-040、2025-044、2025-050)。目前相关工作正常推进中。

2、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

2、重庆城投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相关事宜的通知

3、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董事会的说明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