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崔恒忠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崔恒忠,担任渝开发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业为结构工程,工学硕士,现任海南名起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重庆鸿天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本人作为法定代表人的重庆鸿天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及 8 月 30 日,与公司控股股东旗下的全资子公司重庆颐天康养产
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颐天康养”)签订了《重庆市黔江区 ZY-A29-3/03地块产品定位策划咨询服务协议》和《武隆区“仙女山清风上院”投资可行性咨询服务协议》,随后出具了《重庆市黔江区正阳新城 ZY-A29-3/03 地块定位报告》和《重庆市仙女山清风上院项目收购可行性咨询报告》,上述两项咨询服务费用共计 25.98 万元,目前已执行完毕且后续未再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提供任何咨询服务。除上述签订的两项咨询服务合同外,重庆鸿天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签订其他合同。除上述情况外,本人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个人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共召开 19 次董事会、6 次股东大会,我
参加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 应参加 现场方式 现场结 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次 出席股 备注
事姓名 董事会 出席次数 合通讯 式出席 席次数 数 东大会
次数 方式出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崔恒忠 19 7 9 3 0 0 6
本人全部亲自出席,没有出现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本人平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的交流和沟通,严格审议并表决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并监督指导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的表决。本人认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未有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4 年在任期间,本人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和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1、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本人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事项进行了研究,并根据现有的战略规划和公司自身发展情况,对公司未来战略发展提出建议,希望公司及时把握市场行情及机遇,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为公司股东和投资者创造更高的价值。
2、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遵照《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职责。对公司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并对相关候选人的当选条件、选任程序进行了核查,以保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选定符合相关规则和企业发展的需要。
(三)参与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召集并主持了 7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公司重大事
项。根据公司提供的详细议案材料,本人参与审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关于向控股股东重庆城投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收购道金公司 3%股权的议案》,审查了公司 2023 年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讨论了公司聘任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搭建 ESG体系并编制 2024 年度 ESG 报告事宜。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2024 年,本人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其就年审计划、重点关注事项等进行交流和探讨,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1、根据深交所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督促公司加强自愿性信息披露。2024 年在任期间未出现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情况,切实维护了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协助公司推进投资者……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