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1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5-083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公开要约收购越南IMP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的概述
2025年5月22日,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越南IMP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LIAN SGP HOLDING PTE.LTD.(以下简称“LIAN
SGP”)与SK Investment Vina III Pte. Ltd.、Sunrise Kim Investment Joint Stock
Company及KBA Investment Joint Stock Company(以下统称“卖方”)签署了《Framework Agreement》(《框架协议》),LIAN SGP拟收购卖方合计持有的越南上市公司Imexpharm Corporation(以下简称“IMP”或“标的公司”)64.81%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前述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拟支付的股权购买价格为5,730,815,426,000越南盾(按协议签署当日汇率中间价换算约为人 民 币 15.87 亿元)。具体详见公司 2025 年 5月 23 日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收购越南IMP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一)本次交易相关方签署了《框架协议补充协议》
根据交易相关方于 2025 年 5 月签署的《框架协议》,本次交易应在《框架
协议》签订之日起 9 个月届满之日前完成。鉴于本次交易时间预期将超过 9 个月,
为进一步推进本次交易,LIAN SGP 与卖方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签署了
《Amendment Agreement to Framework Agreement》(《框架协议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本补充协议”),对原《框架协议》进行了修改,主要如下:
1、将原《框架协议》中“完成截止日”的定义修改为“指 2026 年 6 月 30
日,或卖方与买方书面约定的更晚日期”。
2、将原《框架协议》中先决条件中的“已获得买方拟收购股份的合并控制许可”的定义明确为“各方已就买方拟公开要约收购股份取得持续有效的合并控制许可”。
根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办理本次收购有关事宜的议案》,上述《框架协议》修改事项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
(二)拟向 IMP 全体股东公开发出收购要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先决条件已经全部达成,为按计划推动标的股份交割,LIAN SGP 拟向越南国家证券委员会(State Securities Commission)申请公开要约收购 IMP 股份,并向 IMP 全体股东公开发出收购要约,具体如下:
根据《框架协议》相关规定,就标的股份交割,如触发公开要约收购的,将遵守标的公司所在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开要约收购的规定。根据胡志明市证券交易
所(Ho Chi Minh City Stock Exchange)、越南国家证券委员会(State Securities
Commission)及适用法律的适用规则,本次交易已触发公开要约收购,LIAN SGP拟向 IMP 全体股东公开发出收购要约。
202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拟公开要约收购越南 IMP 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 LIAN SGP 根据越
南相关规定,向越南国家证券委员会(State Securities Commission)申请公开要约收购 IMP 股份,并向 IMP 全体股东公开发出收购要约。本次交易经调整后的拟支付的股权购买价格上限为 6,891,442,278,000.00 越南盾(按董事会审议当日汇率中间价换算约为人民币 18.46 亿元),实际交易对价以最终接受要约的股份情况为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公开要约收购尚需越南国家证券委员会(State Securities Com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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