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30 18:55:42 股吧网页版
丽珠集团:丽珠集团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31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5-084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内容

毛孩子动物保健(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毛孩子”)为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珠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毛孩子51%的股权,公司的控股股东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康元”)直接持有毛孩子 49%的股权。现公司的控股股东健康元拟将所持毛孩子 49%的股权
(对应毛孩子注册资本 9,800 万元,其中 7,350 万元注册资本已实缴,2,450 万元注册
资本未实缴)出售给公司关联方深圳市心有毛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心有毛孩”),交易价款为 5,145 万元(以下简称“本次转让”);同时心有毛孩拟认缴毛孩子 1,500 万元增资,增资价款为 1,500 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增资”,与本次转让合称“本次交易”)。公司拟放弃对本次转让的优先购买权与本次增资的优先
认购权,健康元拟放弃对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202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健康元
与心有毛孩、毛孩子签订《增资认购及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交易完成后,心有毛孩将持有毛孩子 52.56%的股权,公司将持有毛孩子47.44%的股权,健康元将不再持有毛孩子股权,毛孩子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二)本次交易公司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审议事项的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一
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
《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放弃在本次交易中
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与优先认购权。关联董事朱保国先生、林楠棋先生、邱庆丰先生及唐阳刚先生已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健康元、心有毛孩系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一)股权受让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深圳市心有毛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K11PUP32

(3)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樊家含

(5)出资额:人民币 1,000 万元

(6)成立日期:2025 年 11 月 7 日

(7)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兴海大道 3044 号信利康大厦5H28A

(8)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9)合伙人结构:樊家含持有 0.0001%的财产份额,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朱琳琳持有 99.9999%的财产份额。

(10)由于心有毛孩系新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暂无财务数据。

(1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心有毛孩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关联关系的说明

朱琳琳为丽珠集团、健康元实际控制人朱保国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朱琳琳持有心有毛孩 99.9999%的财产份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心有毛孩系公司的关联人。

3、其他说明

心有毛孩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其他关系。

(二)股权转让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18874367T

(3)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4)法定代表人:朱保国

(5)注册资本:182,945.3386 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1992 年 12 月 18 日

(7)注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