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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0 19:07:09 股吧网页版
丽珠集团: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1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5-068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1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11 人,实际参会董事 11 人。本
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王智瑶女士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田秋生先生及黄锦华先生任期已
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满六年,为保证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本次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及建议,拟由公司董事会提名王智瑶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及基本情况附后)。

王智瑶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其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作为召集人,定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星期三)采用现场表决
以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livzon.com.cn)。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1 日

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简历及基本情况

王智瑶,女,39 岁,拥有西安交通大学临床医学学士学位、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及哈佛大学金融硕士学位。曾先后就职于中国医学科学院组织工程
研究中心、赛诺菲中国研发中心、诺华全球研发总部。2014 年 10 月至 2018 年
10 月,任苏州医号线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兼 CEO。2018 年 10 月至 2022 年
12 月,任标新有限公司(BioShin Limited)创始总经理及首席运营官。2023 年 1
月至 2024 年 8 月,任香港闻道达咨询有限公司(Avenex Biosciences Limited)管
理合伙人。2024 年 9 月至今,于香港大学攻读生物医学博士学位。
截至本公告日,王智瑶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王智瑶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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