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9
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 2025—57 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联席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了2025年第四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联席总裁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及战略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聘公司董事、副总裁吴洋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联席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局任期届满时止。
此次聘任后,吴洋先生主要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资产处置及公司拟开拓发展的新业务。公司总裁彭朗先生权责不变,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吴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满足岗位职责要求。本次聘任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五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吴洋先生简历
吴洋,男,汉族,1983 年 5 月出生,硕士学历。历任新疆天康畜牧
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助理,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副总经理、副董事长,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副总裁。现任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岷江电化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董事、联席总裁。
截止日前,吴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62,3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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