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8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塑控股
股票代码:000509.SZ
收购人: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路64号
二〇二六年一月
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四、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五、本次收购系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认购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预计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权益合计超过30%,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事项尚需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本次收购涉及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经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
七、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收购人声明......1
目 录......2
释 义......3
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 4
第二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12
第三节 收购方式...... 14
第四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 18
第五节 资金来源...... 2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21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收购人、宏泰集团 指 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上市公司、华塑控股 指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资管 指 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指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指 宏泰集团与华塑控股于2025年12月31日签署的《华塑
议》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公司章程》、公司章程 指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格式准则第16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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