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文红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人在 2024 年的工作中,本着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诚信勤勉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文红星,男,1967 年出生,经济学博士,副教授。1993 年 12 月至今任
职于四川大学,主要从事财税、金融方面的教学研究工作,现任四川大学商学院副教授,会计学专业财务管理研究方向硕士生导师,四川大学项目管理及城市建设研究所副所长;2015 年至今,任成都费尔德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 年至今,任遂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0 年 4 月至今担任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组织召开 9 次董事会会议、1 次年度股东大会、6 次临时
股东大会。本人均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阅读会议文件和相关材料,研讨和审议了各项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必要的沟通,并从自身专业角度提出合理性建议,谨慎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本人认为本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不存在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未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应出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投票情况(反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姓 名
席董事会次数 (次) (次) (次) 对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大会次数
文红星 9 9 0 0 0 否 7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五个专门委员会,分别是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合规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 2/3。各专门委员会职责明确,依据公司董事会制定的
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履行职责,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为
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召集人,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本人作为会
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
6 次会议,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着重加强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
指导情况,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管理
建设,督促指导公司完成了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
(2)在 2023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与公司审计机构就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
作计划、工作内容、审计工作时间及年度重要事项的审计风险等安排进行沟通;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在事前、事中、事后分别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
过程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和交流;
(3)召开会议,对选聘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形成意见,并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审核公司审计部提交的各季度内审工作报告及内审工作计划,未发现
公司存在重大问题,内部审计工作全面,计划安排合理,内部控制流程科学、合
理、健全和规范,能够有效防范重大风险。
2、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对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等相关事宜进行了认真的审核,保障了董事会、管理层的正常运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