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赵 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曾任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正
式离任,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人在 2024 年任职期间,本着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诚信勤勉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赵阳,男,1963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湖北省石首市第二中学教师、武汉市江岸区委研究室副主任科员、武汉市江岸区经济计划委员会综合科科长、武汉市委研究室主任科员、武汉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副处长、处长、武汉天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22 年 3 月至
今,任北京茂榕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风控负责人。2022 年 4 月至 2024 年 2 月,
任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武汉昱升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组织召开 1 次董事会会议、1 次临时股东大
会。本人均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阅读会议文件和相关材料,研讨和审议了各项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必要的沟通,并从自身专业角度提出合理性建议,谨慎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本人认为本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对提交董事会
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未提议召
开临时股东大会和董事会。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应 投票情况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姓 名 出席董事会次 (反对次
(次) (次) (次) 亲自出席会议 大会次数
数 数)
赵 阳 1 1 0 0 0 否 1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本人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均未召开上述专门委员会。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并为独立董事工作展开配
置了专门人员,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
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为本人做好履职工作提供了全面
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 年,本人恪守勤勉尽职的原则,充分发挥在经济、法律、公司治理等方
面的经验和专长,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聘任、外审机构聘任等事项予以重点关注,
审慎、独立地发表专业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本人对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进行了梳理,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
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事项。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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