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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2 18:28:09 股吧网页版
招金黄金:接待与推广制度(2025年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3


招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接待与推广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本公
司接待和推广的行为和管理,加强公司的推广以及与外界的交流和沟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接待和推广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
投资者调研、一对一沟通、邮寄资料、电话咨询、现场参观、分析师会议、路演和业绩说明会、新闻采访等活动,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的工作。

第三条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公司接待和推广的行
为,在公司接受调研、沟通、采访或进行对外宣传、推广等活动时,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及公平性,改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外界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认知。

第四条 在接待和推广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司人员在进行接待和推广活动中,应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得实行差别
对待政策。

(二)诚实守信的原则。公司在相关的接待和推广工作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三)保密原则。公司相关的接待和推广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向对方披露、透露或泄露非公开重大信息。

(四)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相关的接待和推广工作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五)高效低耗原则。在进行接待和推广的工作中,公司应充分注意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接待和推广的成本。

(六)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及来访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五条 公司的接待与推广工作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开展
工作。公司董事长负责督导接待与推广工作计划的实施,并根据需要参与重大工作事项。

公司总经理负责统筹接待与推广工作计划的实施,并根据需要参与重大工作事项。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安排组织日常接待与推广活动,在深入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下,协调公司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接待与推广的各项事宜;并
负责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就接待与推广工作管理进行全面和系统的培训;在进行接待与推广活动前,应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地培训和指导,提高其与特定对象进行沟通的能力,增强其对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规章制度的理解,树立公平披露意识;公司董事会秘书应持续关注新闻媒体及互联网上有关公司的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董事会办公室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接待与推广事务工作。
第六条 公司从事接待和推广工作的人员需要具备以下素
质和技能:

(一)全面了解公司各方面情况;

(二)具备良好的知识结构,熟悉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等证券市场的运作机制和规章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沟通、营销和协调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诚实守信。

第七条 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应尽量避免进行
投资者关系活动,防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八条 公司可以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举行
年度业绩说明会,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董事会秘书出席说明会,说明会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所处行业的状况、发展前景、存在的风险;

(二)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募集资金使用、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

(三)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及其变化趋势;

(四)公司在业务、市场营销、技术、财务、募集资金投向及发展前景等方面存在的困难、障碍、或有损失;

(五)投资者关心的其他问题。

公司应至少提前两个交易日发布召开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通知,公告内容包括日期及时间、召开方式(现场/网络)、召开地点或网址、公司出席人员名单等。

第九条 公司拟发行新股或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发出
召开股东会通知后五日内举行投资者说明会,详细说明再融资的必要性、具体发行方案、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

第十条 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接受投
资者调研等形式就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其他事件与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沟通的,不得以任何形式披露、透露或泄露非公开重大信息。

第十一条 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可以同时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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