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前身
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
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8
年 1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福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 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66 名、注册会计师
337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73 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4,676.50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42,951.70 万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 24,547.76 万元)。2023 年度为
82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10,395.46 万元。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由于公司原聘任的 2024 年审计机构提出辞任,2025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
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
司拟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4 年度财务
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2025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同意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根据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 2024 年度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2023 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在本期消除的情况、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在其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分别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
2、对会计师事务所年审工作进行跟踪、核查与监督,并提出相关建议。审计委员会采取现场、通讯等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相关负责人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团队调配、审计阶段性结果等问题进行沟通,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年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上一期非标意见所涉事项消除情况、初步审计意见、审计报告出具情况等汇报,并提出相关建议,要求会计师保质保量,按期出具准确、客观的审计报告。
3、2025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4 年度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非经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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