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健康: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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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1-11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25-70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1月4日发出会议通知,会议由董事长李永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于2025年11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国新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新健康保障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健康有限”)与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新”)签署《中国国新股权投资法律合规智能审查系统建设服务合同》,由国新健康有限为中国国新建设“中国国新股权投资法律合规智能审查系统”,合同金额(含税价)为人民币2,840,000元。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永华、姜开宏、王东兴、松敏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中国国新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71)。
特此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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