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为国新健康保障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健康”“公司”或“发行人”)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持续督导期限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届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相关规定,出具本持续督导总结报告。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一)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三)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1 号楼 7 至 18 层 101
法定代表人:王晟
保荐代表人:江镓伊、王飞
联系电话:010-80927109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hina Reform Health Management and Services Group Co., Ltd.
证券代码: 000503
法定代表人: 杨殿中
注册资本: 984,176,136 元
设立日期: 1987 年 8 月 28 日
上市日期: 1992 年 11 月 30 日
注册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峨眉山路 396 号 44 栋 401 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00002012808546
电话号码: 010-57825201
四、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出具了《关于同意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99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国新健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80,413,268股,发行价格为9.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4,483,087.84元,扣除发行费用(含税金额1)人民币 11,990,814.48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782,492,273.36 元。2023 年 11 月 17 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认购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认购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证报告》(大信验字[2023]第 23-00005 号)。
五、保荐工作概述
保荐机构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了保荐工作的内容、重点和计划,保荐工作的具体内容包括:
(一)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按照其要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并组织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1 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行费用按照含税金额列示。
复并完成发行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提交推荐上市申请文件,完成对公司尽职推荐阶段的保荐工作。
(二)持续督导阶段
持续督导公司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执行并完善防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
2、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进行操作和管理,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定价机制;对公司关联交易及预计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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