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7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健康”“公司”)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国新健康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国新健康保障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海协智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两家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4.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起至 2025 年 1 月 28 日止。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国新健康保障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海协智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国新益康数据(北
京)有限公司三家子公司)在前次授权期届满后 12 个月内(即至 2026 年 1 月 28
日止)继续使用 4.5 亿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8月23日出具了《关于同意国新健康保障
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99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80,413,268股,发行价格为9.88元/股。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23-00006号),截至2023年11月17日止,国新健康向特定对象实际发行A股股票80,413,268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4,483,087.84元,扣除发行费用(含税金额1)人民币11,990,814.48元,国新健康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2,492,273.36元。该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3年12月1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2023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经调整,公司本次发行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三医数字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34,291.21 33,472.74
2 健康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 18,817.18 18,817.18
3 商保数据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8,511.24 8,511.24
4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10,304.04 9,783.26
5 营销网络升级建设项目 8,863.90 7,664.81
合计 80,787.56 78,249.23
注:上表数据数值保留两位小数,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可能出现尾数不符的情况。
截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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