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2-27 18:01:06 股吧网页版
武商集团:武商集团估值提升计划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2-28

证券代码:000501 证券简称:武商集团 公告编号:2025-005
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估值提升计划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触及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及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的相关规
定,股票连续 12 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上市公司,应当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0 日前每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2022 年年度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14.06 元),2024 年 3 月 30 日至 12 月 31 日
期间每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2023 年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14.35 元),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2025 年 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十三次(临时)董事会
审议通过《武商集团估值提升计划》。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估值提升计划具体方案

为提升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特制定本估值提升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立足主责主业,培育发展新动能

公司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创建武商“精细化管理提升年、新赛道加速发力年、高质量发展攻坚年”为主线,全面完成发展目标任务。立足主责主业,增强“黄金三角”商圈的整体吸引力和竞争力,加快区域市场转型升级,不断巩固市场地位。积极开拓市场,推进轻资产项目筹备工作,完成市内免税店建设。聚焦创新经营,培育新质生产力。着力构建新业态生态圈,打造消费增长引擎,提升线上平台影响力。强化成本控制,盘活存量资产,推动公司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

(二)争取大股东增持,增强市场信心

公司加强与大股东的沟通,争取大股东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制定、披露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提振市场信心。积极配合大股东完成增持计划发布,关注其增持进展或承诺履行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建立中长期激励机制,提升公司的凝聚力

为提升公司凝聚力和竞争力,强化管理层、员工与公司长期利益的一致性,公司将根据经营情况,适时推出针对员工的中长期激励计划,在条件具备时有效运用如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充分激发管理层和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凝聚全员力
量,推动公司持续发展。此外,公司还将通过吸引优秀人才,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四)积极实施现金分红,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公司章程》明确规定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公司通过合理比例的现金分红来回馈全体股东,积极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近三年公司现金分红占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47.48%,在 2024 年半年度首次实施中期分红,切实让股东共享发展红利。公司将以增加分红频次和分红比例的方式提升股东回报。若2025年半年度可分配利润及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均为正,将进行一次中期分红,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五)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围绕公司主业,聚焦商业领域上下游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根据公司发展战略,适时寻找符合条件的并购标的,通过股份收购、注入优质资产等方式,开拓新赛道,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优化资产结构和业务布局,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内在价值。同时,对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业务、资产进行压缩、剥离,对闲置资产进行盘活,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六)聚焦市场关切,维护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调研、互动易等形式,积极收集市场各方对公司的建议,持续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的知情权。

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开放的态度持续收集投资者与市场各方的反馈,不断优化信息披露工作。加强舆情监测,密切关注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等,同时可通过官方声明、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合法合规方式予以回应。

(七)其他合规措施

时刻跟进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及颁布情况,持续更新公司治理制度,夯实制度根基,提升公司内部治理水……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