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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9 00:25:24 股吧网页版
山东路桥: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5-38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方案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资金总额: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

(3)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4)回购股份的用途: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及金融机构借款。

(6)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68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7)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回购资金总额的上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 8.68 元/股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760,369股至11,520,737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7%至0.74%,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和回购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回购金额为准。

2、相关股东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回购期间尚无明确的股份减持计划。若未来相关主体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风险提示

(1)本次股份回购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未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方案可能面临因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等原因,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过程中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4)存在监管部门后续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事项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从而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5)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本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资本市场及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价格、经营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等,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及金融机构借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自回购完成之日起十日内注销。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3、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1)拟回购股份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2)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价格区间上限不超过8.68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实际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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