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5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张宏作为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独立公正、认真勤勉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仔细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意见及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水平的提升,推动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说明
张宏,女,1965 年 4 月出生,经济学博士,注册会计师。曾任
山东大学经济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山东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入选改革开放 40 周年山东省社会科学名家,国家社科重大课题首席专家。现任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
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4 年,本人以勤勉尽责的态度,依规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
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 结合本人擅长专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5 次,召开股东大会 4 次,本人董
事会现场出席 5 次,以通讯方式出席 10 次,股东大会出席 4 次,未
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参会期间,对会议议案均投 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 年,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
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 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组织召
开了 2 次会议,审议通过 2 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意见
2024年4月15日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情况》 审议通过
2024年12月9日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 审议通过
2.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组织召开了 7
次会议,审议通过 15 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意见
2024年3月15日 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2023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审议通过
《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4年4月1日 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审议通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财务会计报告及年报财务信息》
2024年4月8日 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 《2024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审议通过
《山东路桥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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