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6
证券代码:000430 证券简称:*ST张股 公告编号:2026-004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2、深交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如需补充材料,补充材料时间不计入该期限内),做出是否同意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的决定,最终撤销情况以深交所审核意见为准,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若本次因破产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被撤销后,公司股票交易仍因 2024 年年度财务报表被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出具的持续经营存在不确定性的无保留意见而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11 月 3 日,因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张家界中院”或“法院”)依法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
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 条第(九)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5 年 11 月 5 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 2025 年 11 月 4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
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二、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公司管理人出具了《关于〈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4 条规定,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公司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因触及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情形而对公司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深交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如需补充材料,补充材料时间不计入该期限内)作出是否同意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决定。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深交所审核意见为准。
三、公司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5 年 4 月,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59,770,280.05 元、-239,330,646.68
元、-582,091,783.44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披
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5),且中审众环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2024 年度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5〕1100022 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七)款规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深交所对公
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披
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四、风险提示
1、公司已按照《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能否获得深交所的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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