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7
证券代码:000430 证券简称:*ST张股 公告编号:2025-077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后首个交易日
开盘参考价调整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12月25日披露了《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公司本次重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平均价为 5.84 元/股。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高于本次重整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平均价 5.84 元/股,公司股票按照前述拟调整后的除权(息)参考价于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调整开盘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证券买卖,按上述开盘参考价格作为计算涨跌幅度的基准;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或等于本次重整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平均价 5.84 元/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无需调整。
鉴于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当日(2025 年 12 月 26
日)公司股票停牌,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股权登记日前一交
易日(2025 年 12 月 25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即 7.90 元/股,该收
盘价高于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平均价格 5.84 元/股,公司股权登
记日次一交易日(2025 年 12 月 29 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将按照公
司调整后的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进行除权调整,调整为 6.87 元/
股。根据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计算结果的专项意见》,按照公司调整后的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进行除权调整为 6.87 元/股。
一、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
2025 年 11 月 3 日,公司收到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
下简称“张家界中院”或“法院”)送达的(2024)湘 08 破申 12 号《民事裁定书》和(2025)湘 08 破 4 号之一《决定书》,张家界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为重整管理人。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2025 年 11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及其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经营方案》。
202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出资人组会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及《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12 月 16 日披露的《出资人组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65)、《关于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及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2025 年 12 月 16 日,公司收到张家界中院送达的(2025)湘 08
破 4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张家界中院裁定批准《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二、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根据《重整计划》中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一)资本公积转增股票
公司现有总股本 404,817,686 股,以现有总股本作为资本公积转增基数,按照每 10 股转增 10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共计转增404,817,686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809,635,372 股(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二)资本公积转增股票的用途
前述 404,817,686 股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进行分配,具体情况如下:
1、366,000,000 股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
根据《重整计划》,转增股票中 366,000,000 股由重整投资人通过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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