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7
证券代码:000430 证券简称:*ST张股 公告编号:2025-066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及表决结果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 年 11 月 3 日,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
旅集团”或“公司”)收到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张家界中院”或“法院”)送达的(2024)湘 08 破申 12 号《民事裁定书》和(2025)湘 08 破 4 号之一《决定书》,张家界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同日,公司收到张家界中院(2025)湘
08 破 4 号之一《公告》,公司债权人应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含当
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2025 年 11 月 29 日,根据张家界中院通
知,张旅集团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 11 时
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相关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4日、11 月 29 日披露的《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8)、《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整债权申报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9)以及《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召开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9)。
202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现将会议的召开情况及表决结果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 11 时在张家界中院
第二审判庭通过网络债权人会议形式召开,会议召开平台为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本次债权人会议的主要议程如下:
1.管理人作重整期间工作报告;
2.管理人作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审计机构、评估机构作财务审计说明、资产评估说明;
3.管理人对债权申报及审查情况进行说明,并由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表;
4.管理人通报管理人报酬收取方案;
5.管理人对《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说明;
6.管理人及公司回答债权人提问;
7.债权人会议分组表决《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二、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共有一项表决议案,即《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会议表决采取线下纸质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本次会议设置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进行表决。会议表决结果如下:
1.有财产担保债权组
有财产担保债权组表决同意的债权人共 6 家,占该组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债权人数 6 家的 100.00%,已超过该组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半数;有财产担保债权组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有财产担保债权金额合计 163,268,000.83 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 100.00%,已超过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
2.普通债权组
普通债权组表决同意的债权人共 15 家,占该组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债权人 15 家的 100.00%,已超过该组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半数;普通债权组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普通债权总额为
134,750,699.11 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 100.00%,已超过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第八十六条之规定,《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获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三、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重整计划尚未经法院裁定批准。若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将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若公司顺利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状况,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若重整失败,公司将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规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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